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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引进人才工作证》给车落户遭回绝 1号人才遇问题
2006-04-27 13:10:4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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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7日电 哈尔滨工业大学从美国艾默蕾大学引进的博士生导师戴志飞,作为黑龙江省实施“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后享受该政策的第一人,取得了230102000001号《黑龙江省引进人才工作证》。当他第一次使用该证给新买的车落户时,却被告知“不好使”。

  戴志飞曾是中国科学院感光化学研究所博士,曾在美国艾默蕾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去年,他作为“柔性流动人才”被哈工大引进,被聘为生命科学系博士生导师。哈工大为他申办了《黑龙江省引进人才工作证》。根据有关文件,持证者享受黑龙江省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日前,为工作生活方便,戴志飞买了一辆新车。4月25日,他的妻子岳秀丽女士到位于道外区先锋路上的哈尔滨百强国际汽车城落牌照。岳秀丽是德国马普研究院博士,被哈工大引进到市政学院任副教授,她同时也取得了《黑龙江省引进人才工作证》。当岳女士向6号窗口的一位工作人员出示《黑龙江省引进人才工作证》时,对方说汽车起牌照必须要有“暂住证”。

  岳女士说,当时她向这位工作人员解释,《引进人才工作证》可代替暂住证,并要求对方看看自己的材料,对方回答说:“后面排着人呢,我现在没有时间看。”

  昨天,岳女士再次来到6号窗口,该工作人员说:“你的事儿,我再给你问问我们领导。”他打完电话后肯定地回答:“我们领导说,你的工作证落车牌不好使,必须要有‘暂住证’。”

  岳女士说,她和爱人都承担着课题研究,时间很紧张,每次跑去落车牌照都要花上小半天的时间。她希望这件事情能尽快有一个说法。

  据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有关人士介绍,《黑龙江省引进人才工作证》是由省人事厅颁发,经哈尔滨市公安局人口控制办批准、由所在地派出所备案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持此证可在黑龙江省工作地办理购房、购车、开办企业、商务出国、子女入学入托等手续。有此证就不需办理“暂住证”。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