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9日电 全省国有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28日召开。会议对治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和出资企业商业贿赂工作做了部署。省委常委、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刘海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着重解决企业改组改制、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国有资产出让、转让等环节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重点对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转让、基础设施经营权的出让等行为进行全面清理规范。
会议确定,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出资企业的工作重点为,各企业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在产权交易、改制重组、对外投资、基建工程、原材料和物资采购、产品营销、废旧物资处理、项目招投标、选聘中介机构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省直各部门所属未脱钩企业的工作重点为,在决策、审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确定交易方式等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各产权交易机构的工作重点为,在产权转让信息发布、转让方和受让方资格审查、组织实施产权交易、办理结算交割等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省国资委出资企业、省直各部门所属未脱钩企业、各产权交易机构深入调查,积极组织自查自纠,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并进行处理与整改。会议要求严肃查办重大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干预和插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和企业项目招投标、房地产开发交易等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对专项工作失职渎职,特别是对办案不积极,消极应付以及包庇、纵容、保护违法违纪分子,致使重大商业贿赂问题屡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查清当事人问题、进行依纪依法处理的同时,进一步查清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