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9日电 记者从28日召开的省老科协三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获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
《意见》中规定,努力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条件。其中主要包括:凡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证书者按照规定登记注册;符合条件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受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离退休前为科技项目负责人,离退休后受承担项目单位委托,本人条件允许,仍可做项目负责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科研成果评审、著作出版等方面,与在职人员一视同仁;对于长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职称晋升条件的,可通过老科协组织,按照程序申报评定相应的专业职称,离退休后取得的职称,可作为本人再工作资格水平的依据,但不与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挂钩;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创办和领办各类科技经济实体。对于其从事科普、技术咨询、产品开发和应用等科技类经济活动的,凭当地人事部门的有关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优先为其办理证照,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享受国家科技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推广等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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