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8日电 黑龙江省鸡西市金山村年产蔬菜500万公斤,是远近闻名的名优特色蔬菜基地。然而记者日前前往金山村采访时,却未见到往日车水马龙、菜贩云集的景象。当地农民诉苦:是小煤矿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违规开采,毁了他们这块赖以生存的土地。
煤矿排水,农田干渴
每到晚上,坐落在金山村东山屯基本农田保护区中心地带的滴道河乡煤矿鑫石井,就开始从井下往外抽水。记者实地采访时看到,在鑫石井的西北角岩石堆的后侧伸出一个碗口粗的水管,影响蔬菜生产的地下水就是从这根深入井下的水管源源不断地排放掉的。
当过泵水工的农民咸喜德说,从水管的口径可以推断井下用来抽水的水泵的功率是很大的。
金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梁书凡介绍,鑫石矿的前身是金山村村办煤矿,1996年5月,他在任期间,“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将这个本来属于金山村的煤矿“报废”。关闭的原因是因为该矿“已经开采到资源的边界”,继续开采就会直接威胁农民的保护地和住房。
矿井关闭后,金山村将矿井设备转让给滴道河乡煤矿,滴道河乡煤矿收购该矿的目的主要是收购设备,将该矿作为紧邻该矿的另一个矿井的副井。
然而令村民没有想到的是,2001年起,滴道河乡煤矿将该矿承包给他人,并开始抽取井下废水。2002年秋该矿恢复生产。而此时,村里的机井水位逐渐下降,供水出现断续现象,后来根本就抽不出水。与此同时,村民住房的地下出现响声和震动,蔬菜保护地内多处地表断裂,房屋、大棚、温室也出现裂痕。村民粗略统计,该村缺水的保护地约120亩,占全村保护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一。
当地村民认为,农田渴水是地下水被煤矿抽干所致。村民反映:在该煤矿恢复生产前,金山村东山屯的11眼机井水量充足,完全能满足全村2000多人的生活用水和1300多亩保护地的灌溉需要。而该矿恢复生产后,11眼机井不同程度出现水位下降,取水困难,直至枯竭的现象。村民还发现,每当煤矿不抽水时,井里就会涌出水来,而且水面还会随着矿井停止抽水的时间延长而不断升高。
菜农含泪拆大棚
由于用于灌溉的机井全部干枯,东山屯便开始使用鑫石井抽出的废水浇灌菜地。又由于该矿井只在晚间排水,村民只好等到晚间取水浇地。
村民高延章反映,由于矿上排出来的水含有煤泥,浇到地里,菜苗的根部都是黑的。这还不算,白天,村里的鹅、鸭在河沟里游一圈上岸后浑身都变成了黑的。
他告诉记者,2003年春天,他就发现井里的水明显少了。这一季,高延章种植的1亩大棚芹菜只卖了820元,而在以往,这一大棚芹菜至少要卖4000多元。“别人的芹菜卖6角钱1斤,我的只卖两角钱。”高延章说。
2004年,几经努力仍无力抵抗“水危机”的高延章绝望了。这年秋季,他含泪拆掉了蔬菜大棚。2005年春,耐旱农作物品种玉米在高老汉的蔬菜大棚原址上破土出苗,收入锐减。
与高延章有同样经历的还有王义斌、王培刚等10多户村民,他们不得不放弃效益高的经济作物,改种“老三样”品种。
在东山屯村民蔬菜种植业遭受灭顶之灾的同时,村民的生活也遭遇了“水危机”。这种局面维持到2004年8月,滴道河乡政府筹措资金在东山屯的东山上打了一眼机井,全屯人的饮水问题解决了。然而农田灌溉用水仍然没有彻底解决。
整改函并未得到落实
为了弄清东山屯水井枯竭与鑫石井开采是否构成因果关系。金山村村委会、滴道河乡政府和区农委曾多次找有关部门要求鉴定,但鉴定结论一直没有向村民公布。
今年3月,以咸喜德为首的7户农民终于拿起法律武器,将鑫石井矿主庞某告上了法庭,要求矿主赔偿7户菜民因缺水3年来累计减产2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应菜农的请求,2005年12月8日,鸡西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作出鉴定结论:2002年至2004年间,咸喜德等7户农民的经济损失为20.4万元;损失原因是保护地供水不及时。
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几经周折,记者仍没有找到该矿现任矿主,也没有找到滴道河乡煤矿负责人。受乡领导委托,滴道河乡政府副乡长孙国宾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详细情况并不清楚,只知道该矿每年向乡上缴10万元承包费。
鸡西市滴道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王凤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鑫石井确实处在保护地内,可是该矿井已经办理了临时征地手续。他解释说:“给该矿井办理临时征地手续是因为过去该矿就办过,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在矿区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对于基本农田保护区严禁开采煤矿的规定,王副局长表示:“规定是规定,可该矿有采矿许可证。”
据了解,早在2003年9月18日,滴道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就给滴道河煤矿鑫石井发出了“违规超掘的函”。该函称:鑫石井已经违反作业规程,现已干扰居民正常生活,责令滴道河煤矿监督鑫石井整改。遗憾的是,该函并没有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