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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4个月哈尔滨98%的交通事故由司机交通违法行为引发
2006-05-08 15:38:10 来源:东北网  作者: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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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8日电(记者 雷蕾) 记者今天从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前4个月,哈市发生的交通事故中,由机动车驾驶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共332起,占总数的98.52%,致150人死亡。其中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高居榜首,共致57人死亡。

  据统计,今年前4个月哈市共发生统计上报道路交通事故337起,死亡150人,伤310人,直接经济损失281.56万元。

  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超速行驶、酒后驾车、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恶习,是引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导火索。其中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违法恶习高居榜首,因超速行驶引发统计上报道路交通事故70起,致40人死亡;酒后驾车引发统计上报道路交通事故17起,致15人死亡。

  摩托车、农用车肇事突出。据统计今年前4个月,由于摩托车、农用车肇事发生死亡的交通事故16起,致17人死亡,分别占死亡事故总数的13.56%和12.41%。

  行人违法穿越公路与机动车形成冲突引发多起事故。4月8日20时36分,呼兰区对青镇居民王某驾驶黑L05523号出租车,沿哈肇公路由西向东行至呼兰钢厂门前处,遇呼兰钢厂职工赵某及妻子姜某由北向南横过公路,王未注意避让,轿车前部与二人身体右侧相撞,至赵某抢救无效死亡,姜某重伤。

  经验不足,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引发事故。据统计,前4个月哈市非驾驶人和非职业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7起,致34人死亡,其中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交通肇事38起,致23人死亡。

  事故发生路段集中在城市主干路。据统计,前4个月,在哈市城市主干路上共发生死亡交通事故39起,占死亡事故总数的34.51%,致42人死亡,占死亡人数的29.37%。

  分析前4个月的道路交通事故,针对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交警部门还将继续加大对路面交通管控力度,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以及超速、超载、酒后驾车、拖拉机和低速汽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同时还将继续加强夜间路面管控和巡查力度,进一步扩大管理的覆盖面,提高夜间见警率,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