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9日电 题:“五一”黄金周期间全省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6年5月8日)
2006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保证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五一”期间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5月1日至7日17时,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461起,同比减少71起,下降13.4%;死亡25人,同比减少23人,下降47.9%。只发生一起死亡3人的重大火灾事故,无特大事故发生。其中: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5起,同比上升17.9%。死亡17人,同比下降56.4%。没有发生严重交通堵塞事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火灾事故306起,同比下降22.3%,死亡3人,同比增加3人(5月5日22时12分,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胜利农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
发生工业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均属建筑事故),去年同期没有发生工业生产死亡事故;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42.9%和50%。
全省各类煤矿没有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旅游、民航、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系统或领域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节日期间,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大庆市、省森工总局、龙煤集团4个单位没有发生死亡事故;哈尔滨、佳木斯、伊春、双鸭山、七台河、黑河、绥化市和哈尔滨铁路局8个单位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牡丹江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持平;齐齐哈尔、鸡西、鹤岗市和农垦总局4个单位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