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0日电 题:价值百万违建楼拆得好
4月30日,哈尔滨市群力新区征地拆迁工作正式启动,当日沈家屯多座价值百万的违建楼被拆除,其中最高的达6层,最大的面积达1.4万平方米,单户私建滥建房屋达11处,总投入500多万元。
随着推土机的轰鸣,一座座小楼被夷为平地。
那些想乘机“捞一把”的人“机关算尽太枉然,只留下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建一个楼,再扒掉,这损失是谁的?表面上看,是谁违规谁自尝苦果。但归根结底,损失是整个社会的。金钱,可以属于某一个个人或群体,资源却是共有的,人力的投入,最终也是由大家一起埋单。况且,拆也是有成本的。500万是一个什么概念,让一个失学儿童重返课堂,一年也不过几百元。我们这个社会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需要关心,需要投入人力物力的地方也太多了。像这样建了再拆的折腾,实在是一种“奢侈”、一种“浪费”,可惜,更令人心疼。可无论如何,笔者都为这干净利索、快刀斩乱麻、雷厉风行、立竿见影的猛然一拆叫好,拆得痛快淋漓,拆得大快人心!
自1998年哈尔滨市政府公布群力新区拆迁规划,这里的私建滥建就一发不可收拾。2001年、2003年政府两次发布公告制止,私建滥建却愈演愈烈,截至目前已达1100多处,面积近100万平方米。这些房屋基本上是一砖墙体,既无上下水,也无供电、供水设施,有的甚至连门窗也没有。明眼人一看便知,根本不是为了居住,更不是什么所谓的“商服”,建楼无非是为了套取国家的高额动迁补偿金。
如今,随着推土机的轰鸣,发财梦变成了肥皂泡,梦醒时分,感慨万千,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说到“当初”,耐人寻味。在蔚为壮观的私建滥建的大军中,有个人、有集体;有当地农民也有社会闲散人员,还有个别的机关工作人员。其中一些人是“有一定社会背景”的,他们的加入,他们的“示范”,起到了不小的推波助澜作用,让不少“犹豫不决”的平头百姓下定了决心,其潜台词是“人家有背景的人能拿到钱,咱就一分也不能差”,再说,人家“有背景的人”看中了这片地投资建楼,那还会错,咱不建不是吃眼前亏吗?于是,互相攀比,楼越建越多,越建越高,越建越大。盲目,是现象,也是实质。目的都是想得到根本就不该属于自己的利益。
“轰”的一拆,全傻眼了。
他们傻眼,并不影响别人思考:
规则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是现代社会良性发展的基本元素。如果没有规则,人们就可能按照自己拥有的社会资源行事。由于各个社会成员拥有的社会资源差异极大,就极易导致社会的不公平:拥有社会资源较多的人,做一件事付出的成本小却收益较大;反之,拥有社会资源较少者,做一件事则要付出较大成本而得到较小的收益。这种由于社会规则的缺失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已被历史和现实一再证实。培养与提升公众的规则意识,就必须从各个方面强化社会规则,建立健全法制体系,就必须教育和引导人们树立规则意识,全面强化规则的刚性约束,对于把规则作为权钱交易和利益互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绝不能让这些人得到非法利益。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对那些破坏规则的人不可纵容,必须着力于在全社会建立起规则权威。我们说拆得好,就是因为,规则所赋予的奖惩得以兑现,违规者付出了代价,遵守规则的人没有吃哑巴亏。胡整,终究是胡整,胡整一时,胡整不了一世。
拆得好,还好在政府树立了权威,彰显了很高的执政能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府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是制定规则并捍卫规则的实施。有了规则不去维护,其社会危害往往比没有规则更为严重,因为它直接破坏了社会运行的质量,带给人们错误的信息,甚至鼓励社会成员不择手段实现个人目的。一些规避规则的人利用所谓的关系破坏社会公义;一些破坏规则的人利用管理因素出现的利益空间谋取非法利益。所有这些,都对社会构成了极大的损害,甚至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拆除违建楼,说到了,也做到了,维护了社会公平,做了政府该做的事,有理、有据、有节。违章建筑侵害的不仅是个人的权益,而且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如果我们对违章建筑现象熟视无睹,放任自流,如果处理违章建筑不敢碰硬,就不能有效保护城市建设的成果,就难以给老百姓一个明确的说法,给社会一个公正的解释。凡属于拆除范围之内的,不论大小多少,不管涉及到哪一级部门,不管事关什么背景的人,都坚持一视同仁,决不搞法外施恩、“人情标准”。这样的拆,谁能不信服!
一句话,拆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