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1日电 哈市无业人员李强手持斧子抢劫出租车司机。不料,斧子被勇猛的司机夺下,自己也被警方抓获。10日,李强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5年10月24日22时许,当出租车司机小赵驾车行驶到道外区跨线桥附近时,李强招手打车。小赵按照他的要求将车开到黎华小区,在D4栋楼前停下。正当小赵打开棚灯准备收钱时,李强从腿后抽出隐藏已久的斧子,朝小赵头部猛砍。小赵这才意识到自己碰到了劫匪,转身和李强厮打在一起。当小赵见到李强右手攥着的斧子要向后挣出的时候,一把将斧子从李强手中夺了过来,顺势朝他身上砍去。李强见事情不妙,打开右边车门准备逃跑,小赵死死抓住他,由于用力过猛,将李强的衣服撕破并且扯了下来。此时,李强已经下了车,向旁边的小巷子拼命地奔跑。红了眼的小赵,扔下李强的衣服,手中攥着斧子继续追赶。当二人跑到步行街时,李强终于再也跑不动了,躺在地上。这时民警赶到,将李强逮捕。
经讯问,李强还交代了其伙同他人于2005年6月8日在道外区太平大街118号一医药公司仓库内盗窃药品的犯罪事实。
10日,经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审理,李强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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