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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包吃住、计件 至少也须给劳动者最低工资
2006-05-15 16:22: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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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5日电(记者 印蕾)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新标准已于5月1日起开始施行。劳动部门权威人士明确指出:以包吃住、计件等形式的约定工资也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盖小兵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收入不包括在最低工资范围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此外,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应算是给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而不应算作支付工资。也就是说,用人方在包员工吃住外,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盖小兵介绍说,用人方采用计件方式发放工资,也需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计件工资是国家允许的一种工资发放形式。计件定额的制订,有很强的技术性,很复杂,定额标准应该是一个大多数劳动者能正常达到的定额。如果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大多数劳动者认真工作,连最低工资都拿不到,显然是不合理的。企业应科学合理地制定劳动定额,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底线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