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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了6瓶水被收30元开瓶费 工商部门:商家侵权
2006-05-16 05:53:0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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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6日电 近日,哈尔滨一消费者到南美花园浴场洗浴,自带了6瓶矿泉水,被店方加收了30元服务费。工商部门认定,商家的这种行为属侵权行为。今天,哈尔滨工商部门责令南美花园浴场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整改。

  12日,一位消费者到哈尔滨市工商局投诉说,当天,他和几个朋友到道里区南美花园洗浴广场洗浴,在附近的商店预先购买了6瓶矿泉水,没想到,竟被服务员告之浴场内不可自带酒水;如若自带,每瓶须另交5元钱服务费。就这样,这位消费者在结账时,不得不多付了30元“自带矿泉水服务费”。今天,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商分局对南美花园浴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撤掉这条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并退赔消费者损失。

  在南美花园洗浴广场,工商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浴场店堂告示中,“出门概不留房”也属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原来,客人在浴场洗浴,中途有事离开包房,浴场将不为顾客保留该房间。执法人员表示,消费者在浴场洗浴租用包房,就有使用权,客人没有自行退房,浴场不该擅自将房间退掉。如果南美花园今后继续实行侵权行为,将被执法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

  执法部门提醒消费者,不要被商家的促销活动所迷惑,要警惕“优惠”中可能隐藏的欺诈。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