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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首家职业康复试点协议医院正式接诊 工伤残职工可先康复后鉴定
2006-05-17 18:39:39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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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7日电(记者 印蕾)近日,黑龙江省农垦总医院作为黑龙江省首家职业康复试点协议医院正式开始为来自全省的工伤残职工提供康复服务,这标志着黑龙江省职业康复工作已从探索阶段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因工伤残的职工可在接受康复治疗后再进行伤残鉴定。

  省劳动保障部门近期出台的《黑龙江省职业康复管理暂行办法》中将职业康复定义为“采用各种适当手段,综合利用医疗技术、物理治疗、作业治疗、心理治疗、医学工程、传统医学、康复护理、职业培训等方法,使工伤残职工恢复或部分恢复肢体、器官功能和智能,提高生活处理和工作能力的康复过程。”《办法》主张“坚持早期介入,系统康复,先康复后鉴定,先康复后补偿,最大限度恢复工伤残职工生活自理和工作能力,辅以必要的职业培训,促进工伤残职工再就业”的原则。《办法》还首次明确:职业康复费用列职业康复项目下,按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结余工伤保险基金30%比例掌握。

  据省劳动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刘伟介绍,《黑龙江省职业康复管理暂行办法》将最大限度地恢复工伤残职工肢体、器官功能和智能,减少工伤残职工在未来工作和生活中的痛苦作为职业康复的最终目标,彻底改变以往一味追求经济补偿的偏见。

  制定《办法》的同时,省劳动保障厅还组织指导医疗卫生专家编写了《黑龙江省职业康复规范》,对比较常见的脊髓损伤、颅脑损伤、灼烧、周围神经损伤、骨折术后等8个病种的职业康复流程、康复评定、康复医疗、常见并发症处理、费用核算进行了规范,统一了全省职业康复技术、经济标准。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