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9日电 日前,明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案,养父包某某因强奸养女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包某某系明水县某村农民?穴40岁?雪,两年前与黄某再婚,黄某携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刘某某与包某某共同生活。去年9月的一天深夜,包某某乘夜深刘某某?穴时年14岁?雪独自一人熟睡之机欲行强奸,被刘某某发现并反抗时,包某某以暴力和语言相威胁,将刘某某先后两次施以强奸,此后的3天夜里,包某某又采用同样手段将刘某某强奸3次。当包某某再次对刘某某欲行强奸时,被其妻黄某?穴刘某某之母?雪发现,遭斥责后,包某某恼羞成怒,随即对黄、刘母女二人大打出手,继而肆无忌惮地对刘某某施以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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