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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隆华纸箱厂涉嫌非法用工
2006-05-30 05:58:4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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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30日电 29日,哈尔滨市南岗区劳动监察大队对学府路287号的哈尔滨市隆华纸箱厂,非法向外地来哈务工人员收取培训费等问题进行了查处。

  9时,记者在南岗区劳动监察大队见到前来投诉的沈弼龙、宋风扬等11名员工。据沈弼龙讲,他是宾县人,2005年6月来到隆华纸箱厂操作车间做工。当初进厂时人事部的秦文革说,每名员工进厂必须交300元培训费,不交不能进厂。沈弼龙只好交了这300元钱,但是该单位始终没有对其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培训。

  该单位发效益工资,没有底薪,而且工作时间是白班从7时30分至17时,夜班从17时至次日的7时30分,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的8小时工作制。2006年4月18日,沈弼龙等11名员工向单位提出了辞职。在该单位工作的10个月的时间里,沈弼龙平均每个月的工资在900元左右。5月12日,工人们到单位去领工资时,发现每个人都被扣了500元钱。11名工人因为罚款的事情,找到了负责人刘石。刘石给出的答复是,他们11名工人无故旷工罚款200元,给单位造成损失扣300元钱。因为这11名工人在隆华纸箱厂没有干满三年,所以300元的培训费也不能退。此后,他们多次找负责人协商均无结果。 据员工宋风扬介绍,他们根本就没有旷工。

  随后,记者与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一起来到了隆华纸箱厂。面对执法人员检查,该单位一位姓盛的经理承认向沈弼龙等11名员工收取了300元的培训费,并同意返还给他们。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据执法人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该单位至少将被罚款15万元。

  执法人员还对该单位的用工合同和保险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该单位当场拿不出相关的材料。执法人员表示,该单位有可能存在非法用工,他们将对此进一步展开调查。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