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6日电 哈尔滨市民刘先生交了购房款住了四年多的家莫名其妙被他人领取了房产证,屋中的所有家当也都不翼而飞。今天,刘先生带着疑问来到房产部门查询,被告知对方的房产证真实有效,办理程序没有问题。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南岗区房产交易所。据工作人员介绍,办理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需要有商品房的销售合同、购房发票、买主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并需要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测等一系列程序。刘先生疑惑地说:“从来没有人到我家进行过测量,房产证到底是通过什么渠道办下来的?”
南岗区房产交易管理所孙副所长经过查询得知,购买刘先生家房子的人名叫付菁炎,是今年3月份从恒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的该房。
随后,记者来到了位于南岗区西大直街331-1号的黑龙江省华宇道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02年就是该公司为刘先生办理了进户手续。然而,在西大直街331-1号记者却看到了挂有“恒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牌子,工作人员称领导都不在,但证实了这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都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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