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8日电 一、募集原则
坚持自愿捐赠、企业赞助和票房收入相结合,广泛动员和鼓励单位及个人踊跃捐款,募集资金扣除演出成本外,全部用于建设慈善学校、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和孤困儿童救助。
二、募集方式
将采取单位捐款、商务广告、出售门票等方式进行。
三、捐款回报方式
减免所得税:根据国家财税部门有关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交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单位捐款回报:捐款以800元为起点,每800元回赠门票1张;捐款1—5万元(含5万元),除回赠门票外,予以登报鸣谢;捐款5万元(不含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除回赠门票、登报鸣谢外,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演出现场设立小型广告牌;捐款10万元(不含1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除回赠门票、登报鸣谢、颁发荣誉证书外,在演出现场设立中型广告牌一块,请单位领导在主席台观看演出,并在现场公布捐款单位及金额;捐款30万元(不含3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除回赠门票、登报鸣谢、颁发荣誉证书、单位领导在主席台观看演出、在现场公布捐款单位及金额外,在演出现场设立大型广告牌一块,按回赠门票数,由单位人员组成方阵观看,悬挂捐赠单位横幅,并请单位领导上舞台举牌捐赠;捐款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上,可作为协办单位,有关回报事宜可与组委会协商;捐款200万元,给予这次演唱会独家冠名权。
个人捐款回报:捐款1000元(含1000元)以上,给予登报鸣谢,并赠送看台甲种票一张;捐款2000元(含2000元)以上,给予登报鸣谢,并赠送场内甲种票一张;捐款5000元(含5000元)以上,给予登报鸣谢,赠送场内贵宾票一张,并颁发荣誉证书。
6月24日以后捐款,回报事宜视情况与组委会另行协商。
此次演唱会为捐赠单位和个人出具省财政厅制发的捐赠收据,加盖哈尔滨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财务专用章和“成龙好朋友慈善捐赠”专用章。
所有捐款及票房收入全部纳入组委会指定账户。
组委会成立捐款资金财务监管委员会,市公证处将对捐款及票房收入进行公证,市审计局进行全程跟踪审计,接受社会监督。
四、接收捐赠的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
市教育宾馆(道里区森林街35号)405、409室
联系电话:84645546 84644923
联系 人:蒙博嘉、单敏、周萍
账号:01000008091001
开户 行:中行道里支行
开户名称:哈尔滨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哈尔滨三精制药成龙好朋友慈善演唱会组委会
200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