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0日电 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一次会议结束,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
该《条例》共6章44条,对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和建设、资源和环境保护、容貌和秩序管理以及法律责任都做了具体规定。
执法主体是人民政府
《条例》规定:“本条例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设、水务、畜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派驻到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管理工作。”
补充规范保护资源
《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内自然水域为常年禁渔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内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及居民住宅,禁止溜狗、随地吐痰。
两种情形规定法律责任
《条例》分两种情形对法律责任进行了规范。一是对《条例》新设定的、且应当由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关进行处罚的内容,设定了明确的处罚。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处罚规定的内容,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