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1日电 80岁的老人魏某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电影机厂家属区租了一套房子,并付了一年的租金。他在住了两个月之后发现,出租房子的人不是房主,而是骗子。
今年80岁的魏某,为了能住得离女儿家近一些,就决定在南岗区电影机厂附近租一套房子。一天,魏某在电影机厂家属区院内的一个柱子上看到一则出租房屋的小广告,魏某就按照小广告上留的电话与张志程取得联系。张志程告诉魏某,他要出租的房子是他母亲留给他的,保证没有问题,让魏某放心租住。魏某见房子的格局比较合适,价钱也不贵,就这样,他在没有看《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与张志程签订了一份简单的租房协议。协议中只写明,魏某租用张志程的房子,租期从2006年4月4日至2007年4月4日,租金总共4000元。张志程以房主的名义签了字,临走时给魏某留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在交纳了4000元的房租后,魏某将屋子收拾一番,然后搬了进去。5月末,一名男子来到魏某的住处,称自己是房主,魏某起初并不信,直到该男子把《房屋产权证》拿出来给魏某看,魏某才知道自己上当了。房主告诉魏某,4月初,张志程以1000元的租金承租该处房屋3个月,他这次是来找张志程收下一季度租房款的。通过房主提供的张志程的身份证,魏某确认房主所说的张志程就是租给他房子的人。
随后,魏某到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保健路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立即对张志程的身份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张志程的身份证是假的。据民警介绍,在近两个月时间里,保健路派出所共接到此类报案4起,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相同,而受害人都是警惕性弱或缺少社会经验的老人和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