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4日电 想上警官学院?我能办。想上国际关系学院、军医大学、在大学里转系?我也能办。从2001年冬至2004年夏天,哈尔滨某民营高中教师张超光,以帮人办理上大学为诱饵,从学生家长手中骗钱19万多元,其中大部被挥霍一空。近日,道里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张超光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
36岁的张超光大学毕业,捕前为某民营高中教师。在学校里“混”的时间长了张超光发现,为了让孩子得到某种关照,家长们对老师都是毕恭毕敬,甚至达到了崇拜的地步。于是,他便打起家长的歪主意。2001年11月26日,张超光对学生家长赵某说,你家孩子的学费不够用,还得补交。老赵信以为真,将3000元现金交给张超光。不出一个月,张又向家长腾某称,自己买房子钱不够,以“借”的名义向腾骗钱15000元。
从家长处骗来了近两万元,很快就花没了,张超光在琢磨用啥方式骗更多的钱。2002年底、2003年初,张向学生孙磊谎称,自己能给他办妥上中国警官学院的手续。孙磊家长正为孩子学习成绩不突出而着急,得到这一“喜讯”,马上登门拜访,张超光从孙磊家长手中两次骗得4万元。2003年高考结束,孙磊没有像张超光吹嘘的那样被“中国警官学院”录取,孙的家长才知上当,找到张索要4万元。开始,张超光依然谎话连篇,用好话把孙的家长打发走了事,过了半年多,张超光躲了起来,孙磊的家长连张的影儿都找不着了。
发现钱来得如此容易,张超光越骗越顺手,越骗心越贪,这一年竟然连续诈骗5位家长。2003年2月至8月,张超光以帮助办理上国际关系学院、军医大学、东北林大名义,分别向学生家长胡某、王某、蔡某、孙某、柳某骗钱12万多元。对此,张超光犹嫌不足,2003年7月他又变换手法,谎称自己认识师大附中的“沙校长”、“刘书记”,能将张某的女儿办到师大附中借读。尽管张某感到张超光开出的“价码”过高,为了孩子的前途,他还是分两次被张超光骗取12000元。
法院认为,张超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虚假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挥霍诈骗财物,致使诈骗财物无法返还,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特别严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