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手续费多收几倍 哈尔滨房屋租赁中心被责退款
2006-06-15 04:54:3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吕岩 谭启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6月15日电 出租房屋交纳租赁手续费,明明是120元,却被收取了834元。日前,张先生领回了自己多交的房屋租赁手续费。

  据了解,张先生于2005年6月将哈尔滨南岗区一套门市房组给了别人,约定2年的出租费用共1.2万元,在哈尔滨房屋租赁中心办理房屋租赁手续过程时,张先生被告知,按照规定,需要缴纳租赁手续费834元,计算方法是房屋建筑面积×地价×12月×街道系数×0.01=417元,两年共834元。复杂的计算方法把张先生算糊涂了,交过钱办理手续后,张先生查询了相关的政策,并没有查到房屋租赁中心的计算方法,遂将问题投诉到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执行住房以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的通知》,非住宅租赁手续费收取租赁金额的1%,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张先生与租赁人共同承担的费用仅为120元。物价部门当即责成房屋租赁中心退还了张先生714元。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