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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挡视线宝马撞隔离带 高速公路管理处被判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2006-06-20 16:27:2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贾晋璇 王桂玲
东北网6月20日电 宝马轿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时没看到转弯处的限速标志,撞到隔离带上。宝马驾驶员以高速公路上广告牌阻碍视线为由,将公路管理处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高速公路管理处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宝马车辆损失24523.8元。
据了解,2004年11月29日,张某驾驶其新买的宝马轿车从绥化到哈尔滨办事,在行驶到哈双高速公路绕城64公里处,因其瞭望不够,未能按照每小时35公里的限速操作车辆,在入口转弯时达到了每小时140公里的速度,结果撞到隔离带上,造成其驾驶的宝马车破损,修车总计花费61309.5元。张某认为高速公路上的广告牌遮挡其视线,导致其没有看到路边的提示标志和转弯路段,便将高速公路管理处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自己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
法院受理案件后,通过到事故发生现场查看发现,事故发生处路段的广告牌对进入该路段的驾驶员行车视线确实有明显的遮挡作用,且事故发生时,该路段警示牌设置也不尽规范、合理,导致该路段事故多发。据此,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宝马车司机在公路行驶过程中未能加强瞭望,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而高速公路管理处未能在所管理维护的公路上全面科学地设立警示标志,承担次要责任。最终判决高速公路管理处赔偿张某车辆损失款61309.5元的40%,总计24523.8元。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