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4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获悉,在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中,我省公安民警做出了重大牺牲。2005年,28名民警因公牺牲、104名民警光荣负伤。今年以来,又有5名民警因公牺牲、12名民警光荣负伤。
据了解,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65321起,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472起,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1189名。全省刑事立案比去年同期下降2.2%,杀人、放火、爆炸、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在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的背后,是广大公安民警做出的奉献和牺牲。据统计,2005年全省共有104名民警伤亡,有28名民警因公牺牲,有9名民警因劳成疾牺牲在执行任务或工作岗位上。
在职民警因公或因病死亡的年龄已呈低龄化趋势。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刑警石长武,因患尿毒症牺牲在抓捕逃犯的征途上,年仅29岁;牡丹江市林口县公安局派出所副所长刘永苏因患肝病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37岁。
警察的工作性质和任务特点,决定了公安民警在工作中要时刻面对危险和牺牲。据统计,仅2005年1至9月,哈尔滨市就发生204起暴力妨碍公务和暴力袭警案件,4名民警因公牺牲,8名民警因公负重伤,近400人(次)受到不同程度的不法伤害。今年,我省又有5名民警因公牺牲。2月28日晚,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刑警许洪臣在抓捕一名嫌疑人时,嫌疑人奋力反抗,搏斗中许洪臣腹部被刺一刀,不幸身亡。3月的一天,大兴安岭塔河县林业局民警刘振山和战友在抓捕歹徒的过程中,与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身中数刀,因公壮烈牺牲。
据省公安厅队伍建设处副处长兰景林介绍,为全面提高民警素质,减少民警不必要伤亡,适应现代警务工作需要,今后我省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要组织不少于两周的集中强化训练,根据不同警种、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职责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实战训练和专业训练。同时,强化民警心理素质训练,使每名民警具备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进行自我保护、自救互救、查缉战术、射击游泳等基本技能训练,使民警具备制止犯罪和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加强搜查、盘查、缉捕、押解等执法值勤行为和处置突发事件、群体事件、暴力恐怖案件等重大突发案(事)件的战术研究及模拟演练,全面提高民警的各种实战应变能力。
据了解,省公安厅将于近期着手建立伤亡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和公安民警因公伤亡保险制度,以抚恤伤残民警和英烈家属,同时在全省公安机关普遍推行民警休假、体检和健康预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