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7日电 从8月1日起,哈尔滨市各医疗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将结束自行处理、随意转移分散到不同的垃圾处理场处理的局面,实行集中收集处置,市区内任何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都不得擅自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记者从哈尔滨市固废辐射管理中心了解到,哈尔滨市用于集中处理医疗废物的哈尔滨国环医疗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已建成,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查,将于8月1日投入试运行。该“处置中心”将负责哈市市区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至少每两天到医疗单位收集、运输一次医疗废物,并向医疗单位提供专用包装物、容器。哈尔滨市各医疗单位在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同时,还要按照类别将不同性质的医疗废物分别装在具有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一次性医疗器械在使用后,应当放到标有“废弃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然后,由哈尔滨国环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收集、处置。这标志着哈尔滨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工作已完全符合国家规范。
据介绍,医疗废物处理项目将使哈尔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水平提档升级,实现医疗废物处理结果有案可查。“处置中心”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医疗单位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要填写医疗废物专用转移联单,医疗单位和“处置中心”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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