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8日电 近日,七台河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如何以第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全力做好以煤矿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围绕“落实井下带班制度,强化现场监督检查”主题,开展四个方面的活动。
推进煤矿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落实井下带班制度。6万吨/年以上(含)矿井必须配齐矿长、生产矿长、安全通风矿长、机电运输矿长、总工程师及安全技术管理专业人员。6万吨/年以下矿井必须配齐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程师或主管技术员。每个矿井必须配备3名专业搭配合理的带班矿(井)长,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带班矿(井)长在井下带班作业,做好当班情况写实,登记建档。
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驻矿包保和安全专盯队伍,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日常监管。各区县要落实安检员驻矿包保,同时要立即着手选聘有3年以上煤矿井下工作实践的人员担当驻矿专盯员。重点监管矿井6月20日前必须配齐,其它矿井7月初必须配齐。
建立煤矿安全稽查监督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稽查队伍的职能。建立隐患排查信息闭合网络,实行隐患积分制度,对煤矿企业同类隐患在1个月内重复出现3次就视为1项重大隐患,从严查处。
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活动。严格对工程质量的检查,严格设备设施查验,加强生产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故障和险情;认真落实以瓦斯煤尘整治为重点的各项措施;推行煤矸渣护巷,逐步取缔煤柱护巷。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