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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幼东等在哈尔滨一书店检查音像制品经营情况 |
东北网7月19日电(记者 印蕾) 2006年“反盗版百日行动”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启动仪式19日举行,即日起将开展集中治理盗版音像制品和盗版计算机软件制品专项行动(简称反盗版百日行动)。
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文化部等10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要求,黑龙江省将开展为期100天左右的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在“反盗版百日行动”中,侧重整治从事盗版制品经营活动的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取缔销售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无证照经营者及游商、地摊,深挖制售盗版制品的非法印刷、复制、仓储窝点,查处参与音像、计算机软件盗版活动的出版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严惩从事盗版制品制售活动的不法分子。
据介绍,本次行动将分为宣传动员、集中治理、检查督导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对公示期后一次经营盗版音像制品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及涉嫌构成犯罪者将被吊销营业执照及追究刑事责任。
副省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程幼东要求,要全面完成“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各项任务,确保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