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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狗问题”被仨部门踢来踢去 居民大院成“保护区”?
2006-07-20 06:32:3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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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0日电 针对哈尔滨市道外区原庆兴街狗市一些商贩进居民大院养狗、贩狗扰民的问题,记者19日采访了三个相关部门,但得到的结果是,三个部门都表示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据道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刘连吉局长介绍,执法局没有进入居民大院执法的权力,按照相关规定,居民大院应该由物业部门进行管理。执法局现在已经抽调出一个科室在原庆兴街狗市和周边的大院外死看死守,但是这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居民大院的问题。

  记者联系了长春街215号院和223号院的物业单位——哈市道外区第一房产经营公司。该公司的负责人王经理说,如果这些大院是纯物业小区,公司有义务负责小区内的秩序、卫生、安全等相关问题。但是这些大院的产权多元化,有公产房也有私产房,公司只负责公共设施的维修,至于院内的安全、卫生等问题应该由其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负责。

  记者了解到,长春街215号院和长春街223号院属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大兴街道办事处。该办事处的刘元志书记说,自从狗市取缔后,到办事处投诉这些问题的居民就不断,社区也多次张贴告示让这些狗贩离开大院,但根本无济于事。办事处曾组织过三次大型清理活动,由于办事处没有执法权,只能对这些狗贩进行劝说,但是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前脚刚走,这些狗贩就又回来了,执法人员也没有办法。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