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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2006-07-24 13:44:08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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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4日电近日,哈尔滨市的钱先生有一个朋友因急症住院,但因抢救无效死亡。钱先生想知道该医院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另外,经患者知情同意的试验性诊疗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生活报)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