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黑龙江频道7月24日电 记者从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今年3月至今,该部门共清理整治诸多"霸王条款",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今年3月开始,黑龙江工商部门在全省开展清理整治"霸王条款"专项行动。全省各地工商部门通过设立"霸王条款"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多种途径鼓励消费者进行举报,还开展了"霸王条款"点评活动。
通过清理整治,一些突出的"霸王条款",如超市"保管箱免费使用不负保管和赔偿责任""打折商品不退换""退货必须有原包装"、扩印社"底片丢失只赔同类同数量胶卷"、洗衣店"衣损按洗衣费价格赔偿最高不超过10倍"、快餐店儿童游乐设施"造成人身损害不负赔偿责任"等基本得到纠正,商家"单方享有最终解释权"问题得到遏制。
到目前,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检查企业28618户,发现有问题的企业5830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834份,并对59户拒不改正的企业进行了处罚。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