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从2006年5月1日起,哈市开始执行的市区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590元,除“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152元,用人单位发工资不低于438元。
7月16日开始,生活报(代表委员民声直通车)第五站出发,哈市政协委员鲍功民、王述强和刘连仲三人和记者集中对8个行业的1000名打工者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打工者普遍存在超时工作,劳动环境恶劣,工资偏低现象。除建筑和石材加工企业外,其余被访行业的打工者最低工资都未达到590元。
东北网7月25日电 在“关注打工者生存状况”活动里被调查的1000名打工者中,环卫工人的月工资最低,哈市市区6个区中,环卫工人月工资最多400元,最少只有360元。一位年近半百的清扫工说,他在环卫系统干了十来年的临时工,没有享受过节假日休息的待遇,越是过节或有重大活动,就越忙。听说哈市月最低工资涨了,心里挺高兴,可领工资时却失望地发现并没有涨。
“工资低、活又累,‘好人’雇不上来。”哈市道外区的一位环卫工人说,扫街的一线队伍中有八成是外来劳务人员,还有部分五六十岁的、身体有轻微残疾的或智障的人员,待遇低、人员素质低也就不足为怪了。
餐饮业拖欠工资突出
此次调查中,中小餐饮企业服务人员拖欠工资比率最高,达43.9%。政府部门监察力度不强,维权程序复杂阻碍了打工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调查者普遍反映,怕丢工作不敢跟老板提涨工资的事,问了好多部门,都说不归他们管。17日,在道里区抚顺街劳务市场,委员见到了从双城来的秦月娥。她叹气说,她在哈打工10年,记不清了换过多少家饭店,每天都要工作十来个小时。每到发工资,老板就以各种理由扣钱,这种现象在餐饮业最为常见。用人单位态度消极
在调查中发现,对于政府出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态度消极。虽然已明令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以各种借口收取抵押金,可是多数用人单位仍置规定不顾,巧立名目收费。
南岗区一位保洁大队的负责人说:“按360元的标准,每月临时工的工资加起来得几十万元,如果按新标准执行,这钱谁来出?”
动力区一位仓买店的店主对记者说,去了各种费用,一个月的收入也就两三千元,去了中午的300元饭钱,再给2个员工开资的800元,一个月下来也就剩下一千多元。
别让盼望变失望
三位政协委员认为,近两年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和干预下,哈市打工者生存环境大有改善,但拖欠工资、工作超时、劳动环境恶劣和工资偏低等问题仍然很突出,尤其是一些私营企业对哈市新颁布的590元最低工资标准态度不积极,有的私营企业就根本不想兑现。
委员们呼吁,打工者为新家园的建设出力流汗,应该受到尊重和关爱。希望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用人单位抓紧时间兑现新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从5月1日起补发。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巡访,及时解决不与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超时工作不给加班费,生产工作环境恶劣等问题,让打工者开心工作,快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