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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中的花木兰--记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杨丹
2006-07-29 07:10:17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杜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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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丹
杨丹

  东北网7月28日电 题:烈火中盛开的玫瑰--记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中队指导员杨丹

    记者 杜丽华

  “谁规定火场只是男人的天下,我就要做火场‘花木兰’”。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中队指导员杨丹6年前主动请战,以一句铿锵的话语征服了家人和总队领导。

  22岁杨丹警校毕业被分配到哈尔滨消防支队机关工作,由于工作突出,不到一年时间就荣立了三等功。闲暇时,她听战士们讲火场如何与火魔搏斗,如何救民于水火,杨丹羡慕得不得了。“是战士,就要冲锋陷阵;干消防,就要赴汤蹈火。”杨丹坚定这样的信念。23岁时,她向上级领导递交了请战书,如愿以偿做了一名消防女战士。

  杨丹清晰地记得2003年8月一次执行任务,那是历时最长的一次救援。那天20时,哈尔滨一工地发生严重塌方事故,有多名人员被困。杨丹率队到现场后,马上靠近塌方处,一面安抚被困民工,一面指挥特勤队员抢救被困人员。当时杨丹刚刚扑救完一场火灾,身体已极度疲惫,可听到被困人员痛苦的呻吟,她又抖数了精神马上进入战斗状态,和战友一起用锹挖、用手扒,连续在塌方事故的最前方奋战了两天两夜,抢救出两名被困人员。

  2003年1月,哈尔滨一家工厂车间着火,烈焰熊熊,浓烟滚滚。杨丹第一个冲入火场救人,可大火很快把门封住了,她背着伤员从窗户往外爬,数十颗碎玻璃一下子扎进了手掌,医生用手术刀扩大伤口才取出所有的碎玻璃。杨丹的妈妈心疼的捧着她的手直掉眼泪。

  6年来,杨丹先后参加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1500多次。先后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被国家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消防部队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黑龙江省消防部队首届“十佳消防卫士”、“优秀警官标兵”。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