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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二手房个税征收未延期 8月1日起登记交易的须补交个税
2006-08-03 09:00:4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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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3日电 按国税总局通知要求,自8月1日开始强制征收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记者2日从哈尔滨市地税局了解到,二手房个税新政策已在哈尔滨市正式实施。相关人士表示,新规执行后,凡1日起登记交易的二手房,符合缴税条件的,须补交个人所得税。

  2日10时左右,记者来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房产交易所。办理手续的柜台前面挤满了人。记者从办理二手房交易的登记窗口了解到,目前哈市房产交易所还没有收到有关二手房个税征收的正式文件。据工作人员讲,这两天前来咨询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变化的人特别多,主要咨询新政策实施后对房价的影响,并且很多人都赶在8月1日前办理了过户手续。

  在哈市开发区房产交易中心,负责二手房登记的于晓辉说,他们没有接到关于征收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因此,二手房交易还是按照以往的程序来办理手续,暂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记者从哈尔滨市地税局得到证实,目前有关二手房个税征收的通知已经下发到哈市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按要求,8月1日起办理二手房交易,符合条件的都要向税务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没收的,以后也得补征回来。据悉,目前地税部门正在与房产交易部门研究制定相关细则。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