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4日电 今天下午,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民警代表从黑龙江省建设银行个贷中心负责人手中接过了“革命烈士”孟凡乐的房产证。孟凡乐牺牲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为他还清了生前的5万元贷款。
孟凡乐生前曾于2005年10月在省建行办理二手房贷款5万元,贷期5年。他用这笔贷款及家中的积蓄买下了位于南岗区汉广街上的一处使用面积37平方米的二手房,准备用来结婚。在贷款的同时,他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花140元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哈市分公司投保了房贷险。
孟凡乐牺牲后,他的贷款还有44000多元没有还清,想到孟凡乐清贫的家境和痛失爱子的父母,省建行及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忍让他的父母感到压力。这时他们想到了孟凡乐所投保房贷险中“还贷保证险”,其中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造成连续三个月未完全履行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责任的,由保险人按本条款规定的偿付比例,承担还贷保证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因意外死亡,则可由保险公司为其还贷。
据了解,哈市人保财险公司自2003开办此项保险业务以来共计赔付此类案例33笔,大都是因被保险人发生车祸、遭遇火灾等意外死亡而赔付的。而民警孟凡乐抓歹徒以身殉职,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还是第一次遇到。
近日,省建行与孟凡乐投保的市人保财险公司对此进行了多次讨论,双方一致认为孟凡乐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犯罪分子英勇搏斗以身殉职,这种英雄的精神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保险公司最终决定,孟凡乐的情况可以获得理赔。同时决定,以此作为典型案例,以后相同情况都将获得理赔。
怀着对英雄无限的敬意,哈市人保财险公司仅用3天时间就办理完了所有手续,并于今天将理赔款44067.37元的支票送到了省建行。省建行当场为孟凡乐的家属办理了还款手续,将写有孟凡乐姓名的房产证郑重地交到了哈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民警代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