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0日电 日前,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我省城镇居民消费情况进行专题调查显示,20多年来,居民家庭生活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消费能力和收入水平达到了新水平,正在向全面小康迈进。但是,城镇居民家庭生活消费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消费水平提高不均衡
调查显示,我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由1980年的420元提高到2005年的8273元,提高了18.69倍,剔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4.24倍,年均增长5.95%;消费性支出也由1980年的361元提高到2005年的6178元,提高了17.71倍,年均增长12.28%,扣出物价上涨因素,实际提高了4.03倍,年均增长5.73%。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由1980年的56.9%下降至2005年的33.5%。
据省发改委调研课题负责人介绍,恩格尔系数的变化,标志着城镇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加强,消费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教育、交通、通讯、医疗保健、居住等方面的支出所占份额逐渐加大,衣着、家庭用品所占份额则逐渐下降。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结构性变化也会更加突出。
我省城镇居民家庭生活虽然已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是,无论是省内不同地区还是与全国相比,一些深层次的问题直接影响着我省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提升。
调查显示,2005年我省城镇居民平均收入为8272.5元,仅是全国平均收入的78.84%;在被调查的14个城市中,人均收入最高的城市与收入最低的城市收入差距由1985年的114.0元扩大到6836.2元,差额增大了59倍;城镇居民间收入差距由1985年的900.9元扩大到20981.1元,增大22.3倍,高、低收入家庭之比由3.55:1扩大至9.8:1。收入是消费的前提,我省相对较低的收入水平自然决定了消费能力的不足;收入差距的扩大,导致收入向少数人过度集中,形成消费断层、加剧了消费不足的矛盾。
三大热点制约消费增长
调查显示,教育、医疗和住房问题已成为影响城镇居民生活消费的重要因素。2005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用于教育和医疗的费用分别是802.5元和613.2元,其中,教育消费占生活消费的比重由1980年的3.5%上升到2005年的13%。
除上述原因之外,信贷、社保、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改革也对城镇居民消费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个人消费信贷服务内容的不断扩大,使居民消费的理念产生了较大的转变,用明天的钱来买今天的消费逐步成为时尚;由暗补到明补,透明的社保机制得到了广大居民的认可和拥护,居民得到的最大实惠就是减少了后顾之忧。随着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完善,将促进居民收入和消费的增长;住房消费由福利制向个人消费的转变,不仅改变了人们的住房消费观念,而且推动了住房消费市场的建立和兴旺。
六大对策改善消费结构
居民的收入主要用来消费和投资的。1990年~2004年,我省GDP年增长8.8%,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7.7%,收入增长速度低于经济增长直接导致居民消费率长期偏低。
据专家介绍,近些年,我省的投资率连年提高,而消费率逐年下降。消费率低,表明经济总量用于消费的部分相对减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容易造成部分行业产能过量、消费不足,影响产业调整,影响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不利于全省经济进入良性循环。
调研组认为,应该采取多项措施居民收入水平、改善消费结构:一是继续高度重视是经济发展问题,只有加快经济发展,居民同步增加收入,才能形成有效需求;二是千方百计扩大城镇居民就业率;三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四是制定和不断完善工资收入宏观指导性政策和保障措施;五是从政策、财力以及措施上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解决城镇低收入和困难群体的后顾之忧;六是努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如服务消费(文化、餐饮、旅游、通讯等)。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应十分重视提高居民收入与消费水平的政策导向工作,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经济指标纳入到干部业绩考核当中,逐步使我省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