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4日电 近日,市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有些单位在合同管理中存在财务账面不能反映债权情况等问题,易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并导致权力失控,产生腐败,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审计人员在某单位账面上发现,对于已完成项目的欠费单位,由于无合同依据,财务账面不能反映债权情况,审计无法确认应收账款金额。如该单位2005年已完成的富黑化塑编厂详细规划等13个项目,项目虽已完工,但在款项收到之前,无法确定应收金额。欠费单位能交多少,财务就收多少。另外,对于该单位与协作单位联合完成项目,由于在收入分配方面无合同依据,审计无法确认财务账面挂账应付金额是否正确。如该单位账面反映支付某技术服务中心合作项目分成款96390元,挂账应付某设计院220000元,挂账应付某建筑公司分成款201285元,这些挂账的应付联合设计项目分成款,由于没有合同依据,审计无法确定其应付金额是否正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从规范经济秩序,加强廉政建设,改善微观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以维护合同当事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