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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诚信冰城 哈尔滨出台《"诚信哈尔滨"建设总体方案》
2006-08-14 09:24:3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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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4日电 8月10日,哈尔滨市出台《“诚信哈尔滨”建设总体方案》,从现在起至2010年,哈市将以政府诚信建设为先导,以商业诚信和企业诚信建设为重点,以个人诚信建设为基础,综合抓好诚信道德文化、法制环境、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运行规则、市场培育和技术支撑系统等工作,努力打造诚信的社会环境,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重点:企业、商业诚信建设

  首先进行生产、流通企业和社会服务业信用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承诺公约,把不走私贩私、不逃汇骗汇、不偷税骗税、不制假售假、不搞合同欺诈、不逃废债务,不做假账,不欠发员工工资、不欠缴社保费用作为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的基本守则。生产企业要建立推广标准化体系、计量测试体系、质量诚信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实施有效管理和监控。流通企业要树立“诚信兴商”理念,提升哈市商业信用水平。

  第二,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税金缴纳、合同管理等信用信息管理。全面整合金融、税务、保险、工商、社保等部门掌握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流通服务业和中介组织的信用信息资源。在企业成立、转制、退出的全过程,建立包括遵章守法、获得荣誉、受到处罚等内容的诚信档案。建立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数据库,由中介机构对企业信用进行等级评定,评定结果要作为企业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的信用凭证。

  第三,督促和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建立信用管理部门或设置专、兼职信用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的信用管理制度,重点对客户资信的调查与评估、信用额度的授予、账期的确定、债权保障措施的选择、应收账款的管理和追收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第四,培育信用产品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培育信用调查、评价、咨询产品的需求,发展信用评估中介机构,推进信用市场发展。

  基础:公民诚信建设

  为做好公民诚信建设,哈市将首先制订公民诚实守信行为守则,规范公民诚信行为。培育诚实守信的思想观念,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行为准则,努力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诚信得实惠,失信受惩罚”的良好社会风尚。

  其次,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数据目录,从具有特殊执业资质(资格)的人员和需要建立年审制度的人员入手,编制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信用信息数据目录。

  第三,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把个人信用信息纳入信息平台管理,为个人信用评价和完善全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创造条件。

  先导:政府诚信建设

  在政府诚信建设上,该市将首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专业机构评估制度和依法审核制度,确保政府决策的公正合法、科学有效;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把群众支持率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实行重大决策听证会和专家论证制度。

  第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特别是对涉及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及其实施情况的规范性文件,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及其实施情况,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或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三,落实政务承诺制度。切实抓好“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六项制度的落实,确保政府出台的政策和承诺事项如期兑现,取信于民。

  与此同时,哈市还将大力推动信用法制建设;建设联合诚信平台;规范中介组织的诚信行为;建立诚信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机制;广泛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等。从而实现到2010年,基本建成一个以一个保障(制度保障)、两大平台(企业诚信服务平台和个人诚信服务平台)、三大体系(政府信用体系、企业信用体系、个人信用体系)、四大系统(信用信息系统、信用服务系统、信用监管系统、信用教育系统)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哈尔滨”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