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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看病不报销乘车不免费 老年人享权益有“地域差”
2006-08-15 16:06:14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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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5日电14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并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级政府对老龄事业的投入都比较重视。据民政部门统计,全省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1600多家,床位14000张。从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反映的情况看,目前全省社会化养老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已有608个街道、805个乡镇、3209个社区兴办了为老年人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机构。

  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在发展老龄事业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遇到一些困难和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对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不足,一些为老年人服务的场所还比较少,服务设施也比较落后;一些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比较少,特别是在一些危困企业中,过去有突出贡献的老知识分子、老劳动模范等待遇比较低;一些养老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薪酬比较低,有的敬老院工作人员没有工资来源,而且没有养老、医疗保险等待遇。

  许多老年人代表在座谈时反映,有些老年人应该享受的待遇,在本地可以,在其他地方就不能享受,比如乘车、入公园等。有些地方在老年人免费乘车方面政策落实不到位,老年人意见大。有的地方还规定,老年人如果在外地生活,只能回原籍看病、买药,否则不给报销费用或降低报销标准。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建立和完善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研究解决好没有参加医保的老年人大病困难补助问题;在通过兴办各种老年福利机构实现老有所养和老有所医的同时,要多办老年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学和老有所乐,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每个老年人口一定标准划拨专项资金,用于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设施、贫困老年人救助等。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