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7日电 哈尔滨市松北区一居民在购得两间无照砖房后,又将房屋拆除扩建,同时办理了假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企图骗取补偿款。没想到补偿款没骗到手,反因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
李某的户籍所在地是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镇前进村陈家岗屯。2001年春,李某通过熟人介绍,在松北区松北镇前进村陈家岗屯以3.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两间无照砖房,为了扩大房屋面积,他先后于2001年秋及2002年春,将两间无照砖房拆除,扩建为两栋二层楼。
房屋扩建后,李某并没有采取合法手段办理房屋的相关手续。2002年夏,他在街上看到了办理假证的广告。于是,李某向办假证的人员提供了房屋的相关信息,以1400元的价格办理了两本假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想用这个来蒙混过关。
2005年8月,松北区松北镇前进村陈家岗屯由于开发的需要,部分房屋需要被征用。在征用前期,李某假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被哈尔滨市松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联合调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同年8月29日,李某在其儿子的陪同下来到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投案自首。近日,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李某被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