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3日电 22日,记者随市劳动监察大队对哈尔滨市部分餐饮、洗浴企业的用工劳动保障、劳动合同、员工工资等情况进行检查。
当天10时30分,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道里区建国街的吉祥火锅店,一位自称是该店经理的人表示,老板不在,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决定罚款11000元,这位“经理”拒绝在处罚书上签字。当记者询问该店老板是否与他及店内其他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这位“经理”说,员工都是老板的亲戚,没签合同。
据执法人员介绍,今年5月检查时,该店就没有提供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凭证,以及员工的技术资格证书,遂责令该店限期内提供上述材料,但该店一直未能提供。7月,执法人员按照程序,给该店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直到现在该店也没有到劳动部门说明情况。
随后记者与执法人员又到位于南岗区的几家酒店(见下表),他们有的称老板不在,有的拒绝在处罚告知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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