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9日电 记者从28日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哈尔滨市市区低保家庭少年儿童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哈市市区(暂不含呼兰区)内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以下简称低保家庭少年儿童),均可从政府获得医疗救助。
办理程序:10月末前提供相关材料
据介绍,低保家庭少年儿童参保手续应按以下程序办理:监护人应携带《哈尔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参保人、监护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家庭低保金额领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办理低保家庭少年儿童参保手续。
参保城市低保家庭少年儿童每年统一在规定时间内,持保险证、《哈尔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户口、身份证到保险公司办理年审续保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未续保期间不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低保家庭少年儿童办理参保手续及年审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具体办理时间如下:道里区9月1日至9月7日;南岗区9月8日至9月15日;道外区9月16日至9月23日;香坊区9月23日至9月30日;动力区10月8日至10月13日;平房区10月14日至10月19日;松北区10月20日至10月25日。
据悉,目前哈市市区内共有低保户4万余户,计10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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