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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公示中小学"一费制"收费项目和标准
2006-08-29 15:20:2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韩丽平 苏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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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9日电 记者从哈市物价局了解到,新学期开学在即,物价部门再次对外公布了中小学“一费制”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哈市小学收费最高195元、初中283元。

  据了解,“一费制”项目包括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

  哈市中小学执行9个不同的最高标准,这些标准在按照类别划分的拟定收费表里属于最高收费。其标准为: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执行杂费110元、课本费50元、作业本费10元,共170元标准;小学三年级执行杂费110元、课本费55元、作业本费16元,共181元标准;小学四年级执行杂费110元、课本费60元、作业本费16元,共186元标准;小学五年级执行杂费110元、课本费60元、作业本费20元,共190元;小学六年级执行杂费110元、课本费65元、作业本费20元,共195元标准。

  初中一年级执行杂费130元、课本费95元、作业本费25元,共250元标准;初中二年级执行杂费130元、课本费100元、作业本费25元,共255元标准;初中三年级执行杂费130元、课本费125元、作业本费28元,共283元标准;初中四年级执行杂费130元、课本费85元、作业本费28元,共243元标准。

  农村小学收取24元杂费,最高65元课本费、18元作业本费,农村初中收取42元杂费、最高125元课本费、28元作业本费;县城及所在镇小学收取90元杂费、最高65元课本费、20元作业本费。县城及所在镇初中收取110元杂费,最高125元课本费、28元作业本费。此外,其它服务性及保险费用采取自愿原则进行收取。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