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31日电日前,普宁医院护士长赵春杨被精神病患者从三楼推下不治身亡,惨痛的一幕令人为之震惊。记者从哈市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中了解到,2005年1月至12月份,哈市共发生精神病患者制造的伤害他人事件70多起,其中杀人30多起,放火、重伤害等20多起。有关专家呼吁:尽快制定法规、加强管理,避免精神病人伤人事件多发。
2006年3月8日下午,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方里小区226栋2单元8楼突然起火,这是春节以来该小区的第四起“放火案”,而放火者是一名无人看管的精神病人。
4月12日半夜,香坊区精神病患者付某半夜用利器将邻居刘凤江砍伤,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将刘凤江送到省医院抢救。刘凤江头部被砍出一道七八厘米长的口子,脑组织全露在外面,经过24小时的抢救才醒过来。
5月中旬,南岗区一名长期与母亲居住的男精神病患者由于怀疑邻居谋害自己的母亲,用楼下消火栓里的水龙头将邻居打死。
根据哈尔滨市有关部门一份统计显示,平均每个月发生两起精神病人杀人案件。今年上半年,哈市已经发生此类伤害事件几十起。
医院护士和医生在护理精神病患者过程中遭遇暴力事屡见不鲜,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伤害事件。2004年,哈市第一专科医院接到家属求救电话称,男主人在家中精神病复发,见人就打,现在无人敢靠近,请求医院来车把男主人接走。医院派出男护师和医生赶往患者家中。谁知,一名男护师刚拽开门,手持尖刀的患者便刺了过来。由于躲闪不及,男护师被刺中了肋骨。随后,他们又通知安康医院立刻接收病人。安康医院来接患者的一名医师被其当场刺死。
据了解,哈尔滨市每年有约5000名精神病患者就诊,但只有2000多人住院治疗,近3000名精神病患者或在家里休养,或流落到社会上,有的甚至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如何避免精神病人伤人事件发生、保护百姓安全一直是社会各界探讨的问题。
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院长张聪沛介绍,近几年该院收治精神病人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去年医院收治了包括外省市在内的共计6000余名病患。按照现行规定,只有在精神病患者对社会实施危害行为时和实施之后,才可以对其实行强制治疗,也就是说,只要不“出事”就不能采取硬性措施。对于临床痊愈的病人,医院一般都会及时通知其监护人,让病人及早出院。
张聪沛建议,黑龙江省应尽快制定相关法规,加强对精神病人的管理,减少对社会的危害,并使精神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