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6日电 吉林省一男子准备盗窃哈尔滨市道里区某仓买店时将店主打伤,抢走840元现金后逃走,没想到当天就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5年。
22岁的刘立(化名)是吉林省桦甸市农民。他在2003年3月因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劳动教养一年。出狱之后,他决定痛改前非,于是和村民一起来到哈市打工。但是,刘立觉得辛苦工作却赚不到什么钱,于是他决定再次铤而走险。
他把目标放在位于道里区地段街的一家仓买店。2006年5月5日凌晨,刘立带着一把铁锤偷偷地钻进了这家仓买店,当他刚要“干活”时,就被女店主发觉。刘立一见被发现了,拿起柜台上的西瓜刀向女店主砍去。女店主在与他搏斗时被砍中肩膀,刘立又抄起锤子将女店主砸晕。他在店里找到了840元钱后逃离现场。
可是他没有想到,他在现场遗留下的指纹和工具给警方提供了重要线索,当天警方就将其抓获。在审讯过程中,刘立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8月8日,道里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刘立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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