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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房贷陷迷局 中介变戏法不退担保费
2006-09-11 06:04:4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刘 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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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1日电 近日,哈尔滨一对夫妇提前还清房屋贷款后,欲寻找当初为其做房贷担保的担保公司退还剩余担保费时,发现这家名为“新恒信”的投资担保公司竟然“消失”了。

  据市民张先生讲,2004年他通过新大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介绍,在南岗区十字街附近购买了一处二手房,交易额为18.5万元。办理房屋过户和贷款手续时,他全权委托新大陆房产公司代为办理。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时,“新大陆”的工作人员拿出已准备好的担保合同让他签字,但合同上的担保公司却是新恒信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期为10年,每年担保费为总担保额的千分之六,共计765元,这名工作人员称“新恒信”和“新大陆”是一家,请张先生对“新恒信”放心。

  近日,看见银行贷款利息不断上涨后,张先生夫妇向亲戚朋友借了些钱,提前8年把房贷还清。随后,张先生的妻子拿着还款证明,去找曾经为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新大陆”退担保费。她连着3次讨要担保费,每次“新大陆”的人都推说领导不在,或者让她找“新恒信”。然而“新恒信”在哪里,“新大陆”推说不知道。

  10日,记者来到位于南岗区文景街124号的新大陆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其刘姓经理说:“2年前,我们曾和‘新恒信’合作,为购房者提供房贷担保业务,当时‘新恒信’租用我们的场地办公,现在我们合作终止了,‘新恒信’也搬走了,我们现在也不知道他们搬到哪里去了。”

  记者从哈尔滨市工商局获悉,“新恒信”的办公地址仍在南岗区文景街124号,公司地址、法人都没有变更。据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法人单位如果变更地址,必须到工商部门备案,没有到工商部门备案的,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处罚。

  据黑龙江法重律师事务所保险专业律师葛耀光介绍,由于提前还贷,购房者要求担保公司退还一部分保费是合理合法的。今年银行几次加息后,哈尔滨出现贷款购房者提前还贷风潮,这给一些担保公司的房贷险业务带来不小冲击。但对于购房者多付的保费,担保公司不能推脱退款责任。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