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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将被列入大学必修或选修课 高校将建法律顾问制度
2006-09-13 14:15:1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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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3日电 黑龙江省高校将加大法理基础理论教育力度,法律课程将被列入大学生必修或选修课程。同时,到2006年底,各高校将按要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法管理好学校资产,并逐步建立校内教师、学生申诉制度。这是记者从12日上午在哈尔滨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会议上了解到的。

  近年来,黑龙江省重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建设。各地依托少年法庭、监狱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建立了近750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广泛开展了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初步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为巩固、提高大学生法治观念,黑龙江省将把法律课程列入大学生必修或选修课程,培养大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据介绍,今年黑龙江省重点在高校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提高高等学校的依法办学水平。到2006年底,各高等学校必须按要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保证学校发展规划、《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的规定;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好学校资产。在依法维护学校、师生权益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为基层学校提供优质法律咨询和服务。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