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当药品卖
记者在富硒灵芝宝的广告上看到,“晚期患者切不可放弃治疗”的大标语十分醒目。下面写着:晚期癌症的治疗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控制癌细胞的生长,减轻肿瘤压迫引起的症状;二是快速提高机体免疫力,增强机体自身抗癌能力。紧接着便提出,“富硒灵芝宝”就能解决这两个问题。
广告还继续“忽悠”患者:“富硒灵芝宝”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一方面能迅速作用于肿瘤病灶,抑制癌细胞DNA合成,使癌细胞无法分裂、增殖;切断癌细胞的能量供应,促使其迅速凋亡,从而有效控制病灶发展。另一方面,“富硒灵芝宝”能刺激机体免疫细胞的大量增殖,增强患者自身固有的抗癌活性物质,提高机体自主抗癌能力。哈医大二院一位肿瘤专家对此反驳说:“‘富硒灵芝宝’如果真有如此神奇的功效,那么癌症为什么还会成为导致人类死亡的杀手之一呢?”
更令人感到疑惑的是,“富硒灵芝宝”竟然称晚期癌症患者服用1到2个疗程后,食欲、睡眠明显改善,体质恢复,疼痛减轻……服用3到6个疗程后,大部分患者肿块生长得到控制,部分患者肿块明显缩小甚至消失。
而在“富硒灵芝宝”外包装上清楚地标明“保健食品”四个字,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查得,“富硒灵芝宝”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9)第0282号,是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区划研究所研制生产的。所谓有抗癌奇效的“富硒灵芝宝”只不过是一种保健食品罢了,它只是中国农业科学院下属的一家机构研制的,并不是中国农业科学院研制的。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曾经发出《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的通知》,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富硒灵芝宝”作为保健食品,却在广告中大谈“可使癌症晚期患者迅速摆脱痛苦”、“彻底打破了晚期癌症不治的观念”等等,硬把食品说成是药品,这明显超出了法规许可的范围,是在误导和欺骗患者。
“坐堂医”见记者就跑
9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街77号的亿隆大药房。在“富硒灵芝宝”专柜前,营业员热情地向记者推销该产品,并指着站在旁边的一位中年妇女说:“这是苏主任,病人什么情况你可以和她说,按她说的用药。”苏主任自我介绍:“我是省军区医院内科的主任,退休后就在这里‘坐堂’。”苏主任简单地向记者询问了一下患者的病情后十分肯定地说:“你就用‘富硒灵芝宝’,肯定能控制癌细胞的转移。”当记者告诉她患者癌细胞现在已经转移到淋巴的时候,她说:“转移到淋巴也没问题,来得及,你先买3个疗程的。”
记者询问苏主任是否有行医资格时,苏主任脸色一变:“你问这个干什么,我是退休的医生,怎么能没有行医资格呢!”更具有戏剧性的是,当记者表明身份后,这名苏主任转身就往外跑。等记者随后赶出去发现,人已经跑出一条街了。
当记者再次返回药店时,刚才还在推销“富硒灵芝宝”的营业员也不知去向了。
卖了多年没人管
记者在“富硒灵芝宝”的广告上看到,处处都在拿患者、专家作秀,用“专家提示”之类的宣传,来证明其疗效。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药品广告审查标准》第二条规定:治疗肿瘤、艾滋病,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品,计划生育用药,防疫制品。第七条:药品广告中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1年“富硒灵芝宝”的广告就因肆意宣传疗效,严重误导消费者,被天津市工商局和平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此案还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列为当年全国8起典型虚假广告案之一。
据销售“富硒灵芝宝”的营业员称,他们的产品已经卖了好几年了。记者调查得知,“富硒灵芝宝”在哈尔滨至少销售6年了。那么,一种保健食品当成药品卖,明目张胆地欺骗癌症患者这么多年,为什么就没有人来制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