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4日电 42岁的李某有一套“溜门子”的入室盗窃绝活,那就是在写字楼内,趁人不注意溜进办公室内,躲藏起来进行盗窃。从2004年年末开始,李某靠“溜门子”,先后入室盗窃8起,盗窃财物价值数万元。近日,李某因盗窃被起诉。
7月9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江南春国际公寓某房间内,一名女工作人员刚刚打开门要出去,却发现门口站着一名男子,该女子吓得大叫起来。公寓保安人员立即赶来,将那名男子扭送到派出所。民警在他身上搜出了水果刀和螺丝刀,该男子解释说,他正在和朋友玩捉迷藏,拒不承认有其他企图。
随后,南岗警方针对他不合理的交代进行了预审,并深入调查取证。李某终于交代自己当时正准备溜进屋内实施盗窃。并供认,从2004年年末至今年7月份,他共盗窃8起,作案目标都是写字楼内的办公室。
李某交代,每次作案前,他都在工作人员将要下班时溜进写字楼内,并大大方方地在走廊里来回溜达,看准哪间办公室没人,就迅速溜进屋内,盗窃得手后,李某会迅速溜出屋。如果当时没有机会溜掉,就躲藏在门后、床下、桌下或柜子里,等工作人员下班离开后,再实施盗窃。第二天,当工作人员上班后,他再趁机溜出去。
据警方透露,李某是一名惯犯。早在1980年,他就因盗窃被教养一年六个月,在教养执行期间逃跑继续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间,他再次逃跑,被抓后加刑3年,1996年又因盗窃被判刑10年。所以,李某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如果不是进行大量的预审工作,李某还不会如实交代。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