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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电话进行敲诈勒索 一年作案百起诈骗200万
2006-09-14 10:50:1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苏少婷 秦 雷 王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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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网络电话。

 

 
      核心提示

  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侦查员转战南方多个省市,历时8个月,成功打掉了一个专门利用网络电话进行敲诈勒索的特大犯罪团伙。抓获13名团伙成员,破获了发生在哈市及外地的诈骗案件近百起,涉案金额近20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育典、蔡兰婷、施英浩被押解回哈。

      1 诈骗案频发

  

  2005年8月以来,哈市发生多起以谎称绑架受害人子女为手段的敲诈勒索案件,仅2005年8月至10月,哈市就连续发生22起。被骗金额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涉案金额达18.46万元。

  2005年8月22日9时40分,宣庆小区61岁的居民王某接到两名操南方口音的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称其子已被绑架,王某在电话中还听到了“儿子”痛苦的呻吟声。绑匪在电话中索要赎金5万元,王某苦苦哀求讲到1万元,绑匪留下了银行账户。就在王某准备出门汇钱时,儿子回到了家中,称其一直在单位工作,根本没有被绑架。

  2005年8月30日14时,有人给受害人兰某打来电话:“妈啊,我被绑架了,快被打死了,快救救我。”之后一名操东北口音的陌生男子说,必须在下午四点以前给他汇五万元钱,否则就把她儿子的胳膊砍下来。兰某说暂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最后双方商定先汇一万元。

  14时30分,兰某向对方给的账号里汇了9600元钱。不久,一名操南方口音的陌生男子给兰某打来电话,称还要再汇去四万元才能放人。正在兰某心急如焚的时候,逛完街的儿子一家三口回到了家中。兰某这才知道上当了,遂向警方报了案。

 一名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

      2 作案工具系网络电话

  

  这些敲诈案件的发生,引起了哈市警方的高度重视。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破工作。

  专案组会同有关专家认真分析了案情,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均利用网络电话,来电显示为00193886201、000190886212等号码。嫌疑人随机选择哈市固定电话号段拨打,如果被叫电话是住宅电话并有人接听,就谎称绑架了被害人的子女。当有接听者信以为真后,嫌疑人便进一步诈骗,让受害人往其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而这些账户均在南方一些城市的银行开户。

  2006年3月初,这类案件又有抬头。据哈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统计,在一周的时间里,道里、南岗等区的10余名居民报警,称接到了勒索电话。受害人在电话中听到了孩子的哭声,“绑匪”让受害人向银行卡汇入3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赎金。在这些报警中,孩子不久均被找到。部分受害人没有及时报警或未听从公安人员劝阻,有4起敲诈案件得逞,共被骗走12.8万元。

  南岗公安分局在调查8起同类案件时,发现来电显示的00193886201是网络电话,该号码是通过互联网国外终端转接的;敲诈用的银行卡在上海、深圳等地开户,登记资料均为编造的虚假内容,可以在全国通存通兑。这给侦破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在专案组开展工作期间,哈市又连续发案13起,被骗金额达57.67万元。同时,国内其他地区也屡有类似案件发生。

      3 南下擒疑犯

  

  今年4月中旬,侦查员根据从几天前发生的一起敲诈案中得到的线索,赶到厦门市开展侦查工作。在摸排过程中,侦查员发现,厦门市出租车内安装有卫星定位系统,该系统可以记录出租车的行车路线及停车地点。根据嫌疑人在取款后急于逃走的特点,侦查员决定以出租车作为案件侦破的突破口。

  侦查员根据嫌疑人在一个自动取款机取款的时间,通过监控录像找到嫌疑人乘坐的出租车。通过查阅该出租车定位系统记录,确定了取款人下车地点,从而圈定了其大致居住范围。

  4月15日,专案组在厦门市台湾街将犯罪嫌疑人杨育典(男,台湾人,别名阿昌)、蔡兰婷(女,31岁,台湾人,别名琦琦)、施英浩(男,31岁,上海人)等4人抓获。经突审得知,该犯罪团伙分两组作案,一组在厦门市,负责取款,受杨育典控制;另一组人在广州市,负责打电话实施敲诈犯罪,由一个名叫“阿修”的台湾人控制。

  为扩大战果,专案组移师广州市,抓捕另一组犯罪嫌疑人。到达广州后,专案组在广州市公安局的配合下,经过昼夜奋战,4月25日晚在广州市天河区骏景花园将负责打电话敲诈的犯罪嫌疑人孙凯、矫斌、窦宝、刘延君、韩延平、龚楠、刘波、吴强、余娜等9人抓获,当场缴获作案使用的电脑和拨打网络电话的专门设备若干部。

  近日,犯罪嫌疑人杨育典、蔡兰婷、施英浩被押解回哈。

      4 涉案金额近200万元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供认,他们2至3人为一组,其中一人使用网络电话随机拨打电话,有人接听时就假装是其子女,谎称被绑架了,随后发出哭喊声。当发现受害人有上当迹象后,马上由另一人接过电话,自称是绑匪,恐吓被害人,让其往指定的账户汇款。当确认受害人将钱汇出后,嫌疑人便打电话通知在外地的同伙从银行卡中提取现金。诈骗得逞后,团伙成员按诈骗所得金额的5%至10%提成。该团伙的作案工具由台湾籍犯罪嫌疑人提供。

  这个犯罪团伙主要针对黑龙江省、吉林省、青海省、甘肃省的大中城市实施敲诈犯罪。该团伙从2005年8月至今,作案近百起,涉案金额近200万元人民币。

 警方缴获的部分作案工具。

 

  至此,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的指挥下,通过打掉这个特大犯罪团伙,破获了哈市大部分利用该手段作案的敲诈案件。据悉,如此完整地侦破此类案件、缴获全套作案工具,在全国尚属首次。

  目前,专案组正在全力抓捕其他在逃嫌疑人,同时报请公安部开展全国协查。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