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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使用低标号钢材生产拖拉机 车轴断裂农民摔成重伤
2006-09-15 07:37:1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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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轴断裂的农用四轮拖拉机
  东北网9月15日电 8月21日,依兰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拖拉机车轴折断,致农民摔成重伤一案,但由于厂家代表缺席,法院延期开庭审理。今年3月份,依兰县农民刘少武在驾驶山东省潍坊市德州福田汽车改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四轮拖拉机过程中,车左前轮的车轴突然折断,将他摔成重伤。14日记者从哈尔滨市质监部门了解到,刘少武购买的四轮拖拉机左前轮车轴使用的钢材标号没有达到国家标准,有形成裂纹的倾向。

  据刘少武的儿子刘黎明讲,这台农用四轮拖拉机是2005年3月6日在山东潍坊德州福田汽车改装有限公司买的,花了不到一万元。今年3月21日上午,他父亲驾驶这台四轮车从通河县返回家中的路上,车左前轮的车轴突然断成两半,左前轮当时就飞了出去,车也翻到路边3米多深的沟中,他父亲当时就休克过去。经清河镇医院诊断,刘少武颅骨骨折,十根肋骨多段骨折,脊椎骨从下往上第4节骨折,多脏器受损。

  刘黎明说,3月末,德州福田汽车改装有限公司派来了代表,把四轮车的断轴一部分带走了说回厂检测。随后,厂家代表就没有了音信。

  6月23日,刘黎明带着断轴来到哈飞集团汽车转向器厂检测。检测结果为,该车轴用的钢材是40号钢,钢材比较脆,含碳量较低,容易断裂。6月末,厂家又派来另一个代表。看了刘提供的车轴检测报告后,这个代表否认检测结果。刘黎明表示,可以双方共同指定一个检测部门,而厂家代表坚决不同意。

  7月17日,刘黎明以“产品责任纠纷”为由,向依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月21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由于厂家代表缺席,法院延期开庭审理。

  14日,记者从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情报研究所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轮式拖拉机转向节的技术条件中规定,两轴推荐采用45号钢、40号铬、30号锰硼等材料制造。在《机械设计师手册》中也标明,40号钢材属于普通号钢,可焊性较差,在一般情况下,有形成裂纹的倾向。

  记者致电德州福田汽车改装有限公司,公司服务科负责人张以龙以“此事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在法院下达判决前公司不表态”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

  刘黎明无奈地说,父亲由于脊椎骨骨折,现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同时还需要再进行一次手术,有下肢瘫痪的可能。现在家里为给父亲治病,已花了10多万元,亲戚朋友都借遍了。而直到现在,厂家也没给他任何说法。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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