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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夺破坏东北经济
2006-09-18 06:19:48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宝印 孙 健 王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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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沈阳9月17日电 从“九·一八”事件到日本投降的14年间,日本在疯狂侵略中国的同时,对中国进行了极为罕见的经济掠夺和破坏。

  “九·一八”事件的第二天,日军就占领并没收了沈阳边业银行。整个东三省官银号的16万斤黄金和200万斤现洋,全部被日军劫走。这些银行的附属事业也全部被日军没收。

  1935年7月,日本与“伪满”签订《关于设置日满经济联合委员会的协定》,标志着东北经济已经成为日本帝国主义的附庸。

  1935年3月,日伪与苏联签订《中东铁路转让协定》,“满洲铁道总局”从此完全垄断了东北铁路运输,一些火车站都改了名。

  辽宁本溪湖老矿工郭金秀,9岁时随父亲被日本人从山东骗到本溪湖,亲眼目睹了日本掠夺资源的丑行。“日本人开采中国煤矿是破坏性的。我记得我们下井时,用的是‘前进扒两帮、一捅冒落光’和‘杀鸡取卵’的采煤方法,以及大面积顶空作业。这些采煤方式,对劳工而言非常危险,很容易出伤亡事故。另外,日本人只要中间最好的煤,这是破坏性开采,浪费很大。从1931年到1945年,本溪80%的煤都被日本人拉走了。他们挖走的是‘金心’——低磷、低硫、低灰,是最好的煤。”

  随着日本侵华战争的进一步扩大,日本侵略者更加疯狂地掠夺东北的农业资源,全面推行所谓“粮食出荷”制度,日语意思为“出售”,中国人叫“抢粮”。到1945年,农民要交的“出荷粮”竟占总产量的51%,这意味着农民一年收获的粮食在交完“出荷粮”后所剩无几。而在实行配给制的城市里,中国人每月只分给十几斤的豆饼或高粱米。“伪满”时期,只有日本人能够吃大米,中国人吃大米、白面就是“经济犯”。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