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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魏贤龙"冒名上学 真"魏贤龙"出借户籍借丢"自己"
2006-09-18 09:24:0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洪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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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8日电 家住哈尔滨松北区万宝镇的魏贤龙近日遇到一件闹心事,他的户籍前不久被派出所注销了,原因是他在道里区还有一个户籍,不符合管理规定。闻听此讯,魏贤龙叫苦不迭,那个户籍的拥有者并不是他,而是曾借用自己的户口报考技校的一个同学。

  1994年,念到初三的魏贤龙打消了继续考学的念头,当时,同学王某找他商量,想借用魏贤龙的户口报考技校。因为按当年的招生规定,考生报考的年龄不得超过18岁,而复读的王某已超龄了。魏贤龙当时没有多想,便将户口借给了王,王顺利报名后,将户口簿还了回来。不久,王某被一所技校录取,毕业后分配到哈市某印刷厂工作。

  此事过后,双方平静地过着各自的生活。可是,今年5月初,松北区统一更换户口簿时,魏贤龙却没有像邻居们一样拿到新的户口簿。他来到所属派出所一问才知道,因为他在道里区已建立了一个户口簿,按照相关规定,他在万宝镇的户籍被注销。

  让魏贤龙疑惑的是,他根本没往道里区迁过户口,这身份是咋出来的呢?登录公安户籍网查找,魏贤龙才如梦初醒,都是12年前的“好心”惹的祸:他在网上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依然是“原装”的,而学历、职称等资料却是王某的。

  魏贤龙告诉记者,弄清真相后,他和家人马上找到了同学王某,希望王某能帮助自己恢复身份。当时王某答应了,但事情却一直拖着没有结果,转眼到了9月份,对王某不再抱有希望的他走进所属派出所,请求公安机关帮忙“落户”。

  12日上午,记者打通了王某的电话,经反复说服,一个小时后,王某才说出了实情:目前他在工作单位用的姓名确实是“魏贤龙”。王告诉记者,当初报考等所有的事情都是他母亲给办的,他并不知道其中的详情。记者提出要采访他母亲的时候,被他拒绝了。

  万宝派出所的孙所长告诉记者,目前此事正在调查中,恢复魏贤龙的户籍需要王某配合,要先将其在道里区的“魏贤龙”户籍注销,然后再恢复魏贤龙在松北区的户籍。如果王某不配合,就只能等待调查结果,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但是无论是哪种情况,二人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王某靠借用别人户口得到文凭的问题,启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姜启凡认为,法律规定,户口严禁转借、涂改和用作其他用途,所以两人的行为已违反了户籍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但是具体的处罚规定,目前尚无对应条款,须由公安部门根据情况决定。魏转借户口不能导致身份的灭失,公安部门应该对其户籍给予恢复。而王某当年不符合报考条件、却借用他人身份报考的行为,对符合报考的其他考生是不公平的,应当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处理。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