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9日电 据了解,哈尔滨市职工住宅在规定的住房控制标准内的热费,一直是个人承担10%,单位承担90%。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单位私自规定,“由男方统一进行热费报销、不给女职工报销热费”,致使一些单身、离异或丈夫下岗的女职工,被迫个人支付全额的热费。
为此,市供热办有关负责人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分男女,只要是房屋的承租人或产权人,就有享受热费报销的权利。不给女职工报销热费的做法是错误的。目前,哈尔滨市正在制定和修改热费“暗补变明补”的改革政策,预计明年就可实施。届时,热费理入工资,“不给女职工”报销热费将彻底失去生存的“土壤”。热能损耗费目前可由用户与供热单位约定
近年来,哈尔滨市持续推进分户供热改造,一方面为供热单位热费收缴工作提供了便利,同时为不使用的房屋进行停热提供了可能。一些市民询问,该如何办理停热?是否需缴纳费用?
市供热办对此答复,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的规定,用户应该在供热期前一个月,向供热单位提出暂停供热的申请,由供热单位负责鉴定房屋是否具备暂停供热的条件。如具备停热条件,向供热单位交纳一定的热能损耗费后,可以办理暂停供热。
据了解,只有已经进行分户改造或整单元、整栋楼停用的用户才可以停热。收取热能损耗费,是因为正常热费中包含设备维修、折旧等费用,而且单户停热后,将对邻居室温产生一定影响。热能损耗费具体标准目前正在论证和制定中。用户现可与供热单位在协议中约定,待标准出台后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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